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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传销改头换面

1999-10-17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是兆新 通讯员 刘海萱 我有话说

在国务院明令禁止传销活动一年后的今天,一些传销公司在做了掩人耳目的改头换面之后,再度沉渣泛起。

不久前,记者来到北京城北的一家公司。公司营业大厅里站着十多名顾客,有的挤在柜台前将一厚叠钱交给收款员,有的则仰头阅读着墙上的告示。穿过营业大厅是一条狭长的走廊。走廊两侧像会客室一样的房间里坐着三三两两的人。记者走进其中一间房间,与屋内正聊天的五六个顾客攀谈起来。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告诉记者,今年7月下旬一位朋友告诉她,这家公司需要广告员,如果购买一份保健口服液,再填一个表格,便可以成为公司的广告员。广告员的职责是向自己的亲戚朋友宣传公司的产品,公司按月发给工资,第一月50元,第二月、第三月250元,第四个月650元,第五个月850元,6个月后一共可以拿到3000元回报。这位妇女听了朋友的介绍,毫不犹豫地花330元买了一份这家公司的保健口服液,便开始了广告员的业务。

这位中年妇女带着掩饰不住的自豪告诉记者,她已经带来了3个朋友。

记者问旁边的另一位中年女“广告员”,如果公司兑现不了有关工资的承诺怎么办,这位花330元购买了3条三角裤的女“广告员”自信地说:“我跟这家公司的经理接触过,他特别善良,不像会骗人的样子。”但同时她也颇为无奈地表示:“以后他骗不骗人我就说不好了,如果那时连公司都没了,兑现不了承诺我也没办法。”

记者又问:“你花这么多钱买3条裤衩,你觉得值吗?”女“广告员”毫不掩饰地回答:“我们也需要一个挣钱的机会,我买这个(三角裤)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至于以后能挣多少钱,我交330元买裤衩时就已经算得清清楚楚了。”记者追问:“如果公司到时兑现不了承诺,你们怎么办?”此时房间内一位今天刚被带来准备购买公司产品的中年男子竟冒出一句:“有工商局和政策给挡着呢。”记者反问道:“可早在交330元买公司产品时你就应该把可能发生的风险考虑进去,事后让工商局和政策给担着风险,这是不是有点不合适啊?”听了这话,那位中年男子无言以对。

记者当着几位“广告员”的面算了一笔帐,“公司计划一年内发展2000名广告员,一名广告员花330元买产品,总共公司可得到66万元;而按公司的承诺给每位广告员3000元的回报,2000名广告员就得付出共600万元。除去66万元卖产品所得,剩下的534万元公司去哪找?”沉默了一会儿,中年男子似乎大梦初醒,脱口道出了心里话:“我就是冲着这3000块钱来的,没这个钱我绝对不买他们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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